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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助學金 Scholarship (Học bổng )

 

申請獎學金

申請窗口

申請時間

 

優秀僑生獎助學金辦法

 

 

兩岸交流暨

僑生服務中心

分機: 2406

申請資格:新生入學第一年

第一學期請於1031日前申請

第二學期請於331日前申請

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

申請人之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8為低標,或在全班百分之五內,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

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

申請人之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5分為低標,或在全班百分之十內,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

 

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

 

 

請洽學務處

生輔組

每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開學後1個月內,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單及相關文件,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

 

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

每學年度9月30日前檢附

  1. 清寒證明
  2. 前一學年成績單